10月
考虑到加密货币价格的波动性,MAS认为,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不应该为非合格投资者的散户投资者提供信贷便利以使这些客户能够购买加密货币,无论是法币还是数字支付代币的形式。这些服务提供商也不应与散户投资者进行杠杆式加密货币交易,他们也不应该接受散户投资者使用信用卡或签帐卡的付款。根据新加坡《证券与期货法》的定义,合格投资者的个人资产净额超过200万新元(其中个人主要居所的净值上限为100万新元),或金融资产净额超过100万新元,或过去12个月的收入超过30万新元。在确定哪些加密货币交易员有资格成为合格投资者时,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将加密货币持有价值从个人净资产价值中剔除,或者对可计入该门槛的加密货币持有价值设置一个上限,例如20万新元。
44分钟前